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。长期以来受传统体制影响 ,习惯于用计划经济手段配置文化资源,把经营性文化产业和公益性文化事业混为一体。应该走向市场的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游离于市场之外。有人形象地称之为政府或单位是投资主体,领导和专家是基本受众,评奖和展示是主要目的,仓库和资料是最终归宿。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,中央明确提出,创新体制,转换机制,面向市场,壮大实力,把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作为文化体制改革中心环节,科学界定文化单位的性质和功能,着力重塑文化市场主体,确定出版发行单位、影视制作发行放映单位、一般文艺院团、非时政类报刊社、重点新闻网站等,逐步转制为企业。